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相关问题问答指引
1、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答:实施阶梯气价是落实国家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促进天然气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我市阶梯气价制度充分考虑社会和居民承受能力,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和基本用气不增加费用。
2、阶梯气价实施范围?
答:实施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主要是居民家庭(学校、养老机构等),其中包括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不包括商业、工业用气。
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公司为居民安装的燃气表为一户。
3、居民阶梯气价分档气量如何划分?
答:按照三个阶梯划分(如下表),全年分档气量按照月平均用气量标准乘以12个月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气价标准,分段累进计价。
户籍5人以下年基本气量(第一档)为360立方米,5人以上为480立方米。第一档气量范围内气价不调整,仍执行原气价标准,即3.00元/立方米。
阶 梯 |
每年每户 |
价格 (元/立方米) |
|
户籍5人以下 |
户籍5人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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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不超过360(含)立方米的部分 |
不超过480(含)立方米的部分 |
3.00 |
第二档 |
超过360 (不含)至600(含)立方米的部分 |
超过480(不含)至600(含)立方米的部分 |
3.30 |
第三档 |
超过600(不含)立方米的部分 |
超过600(不含)立方米的部分 |
4.20 |
4、实行阶梯气价对哪些群体居民用气有影响?
答:阶梯气价制度不限制居民的用气需求。全市98%以上的居民用户都在第一档范围内,即360立方米/年以内,不会增加用气开支,因此不受阶梯气价制度影响。
仅有约3000户左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超360立方米,有可能达到第二或第三阶梯,主要为使用地暖等设施的家庭。公司将通过多项渠道,对该类客户及时发出提醒和通知结算。
5、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家庭是否都需要进行第一档气量申请?如何申请?
答: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家庭,如果年用气量超360立方米的,可进行第一档增加气量申请,360立方米以内不需要办理。
用户可携带与燃气户头姓名一致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到公司客户中心办理申请手续。房屋为集体户和出租户的,由房屋产权单位或户主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办理。
以上申请自办理手续的次月开始执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客户中心初审后报财务部资金管理组审核并在系统中做出相应调整。
6、何时开始实行?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后,不同燃气表用户的新计价周期如何确定?
答:阶梯气价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年度气量不跨年。原则上以日历年为周期,考虑抄表周期和时间差异,以2016年1月1日后第一次抄表为周期起点。
普表用户。按有利于客户原则, 2016年1月1日后第一次抄表日期计入首次周期。用气周期为一年。
IC卡用户。IC卡表具备阶梯计价功能,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动进入阶梯气价周期,用气周期为一年。
新增用户。实际用气不足一年的,以通气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价周期,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
7、对于调价之前长期未抄到表的用户如何结算?
答:对于调价之前长期未抄到表的用户,如在调价之后一次性抄表气量大于360立方,由抄收组根据系统显示的用户抄收记录进行拆分结算。
8、对哪些低收入群体有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答:对持有低保证的A类生活用气户,每月用气量在5立方米以内(含5立方米)的据实免收燃气费;对B、C类生活用气户,每月用气量在3立方米以内(含3立方米)的据实免收燃气费。超出免收气量部分,按阶梯气价执行。
采取先征后返、先付后退的方式,所减免气费每半年返还一次。需于每年1月、7月持与燃气户头姓名一致的低保证以及与用气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材料至我司客户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减免气费不返还现金,作为预存气费存入其燃气账户,可冲抵后期燃气费。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客户中心初审后报财务部资金管理组审核并在系统中做出相应调整。
9、学校、养老机构相关政策?
答: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没有气量限制和气价阶梯。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一档和第二档的平均水平,即3.15元/立方米。
10、哪些用户需要办理手续?
答:(1)对于年用气量小于360立方米的普通家庭住宅户(包括IC卡家庭用户),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2)对于年用气量超过360立方米、户籍5人及以上的家庭,以及低保家庭需要进行政策申报才能享受政策。
(3)政策申报不限时,随时申报登记审核,达到政策标准时再申报审批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