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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9    阅读次数:2237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安庆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向公众公开有关安庆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评影响评价的信息,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及概要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

  安庆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规划年限

  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

  3、规划概要

  本次燃气专项规划范围为安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及罗岭镇、五横乡和皖河农场片区。其中中心城区包括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3区,具体为迎江区除新洲乡外其他乡镇街道纳入中心城区;大观区海口镇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区域纳入中心城区,其他乡镇街道都纳入中心城区;宜秀区除五横乡、罗岭镇外其他乡镇,中心城区总面积约560.88平方千米。

  近期规划目标包括:①在山口乡建设LNG储配站1座,规划LNG总储存规模为900m3。②新建高中压调压站3座,分别为龙城路高中压调压站、山口高中压调压站及3#高中压调压站,原址扩建北部新城高高压/高中压调压站1座。③新建高压次高压管线3条,长度为8.1km,新建中压管线251km。④规划至2025年,安庆市区居民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5325万Nm3,商业用户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3071万Nm3,工业用户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13820万Nm3,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用户消费量750万Nm3,车船用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1289万Nm3,纳入不可预见量,规划区内管道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2.55亿Nm3。⑤新建液化石油气综合服务中心1处。

  远期发展目标包括:①原址扩建月山门站接收能力。②原址扩建北部新城调压站、龙城路调压站及3#高中压调压站中压供气能力,新建罗岭次高中压调压站1座。②新建高压次高压管线各1条,共计40.5km;新建中压管网280km。③规划至2035年,居民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13162万Nm3,商业用户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8860万Nm3,工业用户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47120万Nm3,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用户消费量7500万Nm3,车船用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2097万Nm3,纳入不可预见量,规划区内管道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8.28亿Nm3。天然气调峰电厂年用气量4亿Nm3。④远期根据液化气市场发展及公司整合情况,优化储配站、供应站布点,场站规模依据市场需求确定。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94号

  联系电话:18255613144

  E-mail:18255613144@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联系电话:15256012624

  E-mail:1205523821@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内和周边受影响群众,以及关心本规划发展的个人、团体及有关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