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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到户销售价格调整
发布时间:2015-01-14 阅读次数:4333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到户销售价格调整的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到户销售价格从2014年9月1日零时起,由现行每立方米3.60元调整到每立方米3.90元。
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是国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企业节能减排,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自实施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以来,国家发改委2013年7月和2014年9月已连续两次对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了上调,据了解,安徽省除我市外,所有城市都相继进行了非居民用工商气价格疏导工作,而我市非居民用气工商到户销售价格水平仍维持在2012年调价前水平。虽然天然气采购成本大幅增加,但安庆港华燃气公司本着安全稳定大局和社会责任担当精神,仍全力保障我市工商业的用气需求,助力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此次价格调整,是在二次调整审定总幅度增加0.65元的情况下,先行疏导0.30元,即调整后的工商业气价为3.90元,我市工商业气价成为全省调整时间最迟、调整幅度最小、调价后价格最低的城市。调价后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价格竞争优势。
按照安价管[2015]2号《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要求,安庆港华燃气公司将认真做好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价格执行的各项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气源充足、稳定、安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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